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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2016年11月14日 关于“资产购置报销审批程序”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14日 00:00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

学院各单位:

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按照资产管理的物资必须在资产处登记并纳入学院资产管理平台,由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软件还未开发完成功,目前各单位购置的物资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含500元),需要到资产处鉴定是否要进行资产登记;单价在500元以下不需要到资产处登记,可以由单位领导签字后直接到财务处报销。

特此通知!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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