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学院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对学院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有关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的内容包含如下:
1、资产处对学院2013-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汇报,并对资产审计和学院资产自查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工作安排。
2、落实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工作内容,安排实物资产抽查的准备工作。要求:
(1)各部门的资产自查工作要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结束。
(2)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帐相符、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院固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3)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3、讨论确定了各部门专兼职资产管理员的设置方案、工作职责、工作量及考核方案,由院办下文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4、对于原单位取消后,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由原单位负责人组织原相关工作人员一起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进行资产实物清查。资产清查结束后,要把资产移交给现在资产的管理单位,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并以书面形式标注清楚原有资产的去向:
5、对于退休人员未交还的资产,由原隶属单位负责人负责核实清理并收回,完成后续相关资产管理的登记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