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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自查情况通报
学院单位:
按照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时间节点及要求,2016年3月18日前上报各单位的资产自检自查的结果,现已有以下单位上报:计划财务处、党群工作部、安全处、资产管理处、团委、组织人事处、石油工程系、石化工程系、电子电气系、经济管理系、继续教育部、信息工作系、评估办、科研处、离退处、后勤处、信息中心、图书馆、教务处、理工筹建办、基础教学部。望还没上报的单位抓紧时间上报,避免影响学院的整体资产清查审计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