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设备资料明细
(试行稿)
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五章购置物资的验收与建帐》规定,所有采购的教学、科研、生活服务等仪器设备必须建档,供应商在履行合同验收时需要提供以下设备资料:
1、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2、招标技术文件复印件(或原件)。
3、设备购置清单(电子和文本档);若设备有配件,配件清单单独附。清单内要注明: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出厂编号、价格及其他相关技术参数(具体要求按照资产处提供的清单模板)。
4、设备出厂合格证
5、特种设备要有特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等
6、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要提供相应的安装图纸;安装合格检验报告。
7、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维修手册
8、设备质保书或质保承诺
9、设备装箱清单(含随机配件、工具清单)
10、需要进行操作培训的设备,需要使用单位提供培训合格的证明书
11、使用单位提供设备验收合格的证明书或签名(章)
12、其他需要提供入档的相关资料。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6日